总统府秘书处人事与原则总局在致YÖK(土耳其高等教育监管机构)的函件中指出,公务员通过数字平台获取收入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属于第657号《公务员法》第28条规定的经商禁令范畴。
根据以财政与国库部2026年8月20日的审查为依据形成的意见,享受税收豁免并不会改变所得收入属于商业收益的性质。此外,由于不以实际获利为必要条件,具有创收潜力的内容、网站或应用程序相关活动也可能成为纪律调查的对象。致YÖK的函件由Ali Yavuz Birincioğlu代表总统府秘书长签署。
为何重要
这一意见表明,对公务员在数字环境中创作内容的行为,不能仅从税务层面进行评估,因为针对公职人员还存在一套单独的公务法律框架。税收豁免本身可能无法消除相关活动在第657号法律下的商业性质认定,因此,这与通过数字活动赚取额外收入,或从事具有创收潜力的数字活动的公务员直接相关。不过,不能由此得出任何尚未产生收益的活动都会自动导致纪律处分的结论;在这方面,对该正式意见的适用范围应作更为有限的理解。尚未明确的核心问题是,哪些内容、网站或应用程序相关活动会被具体认定为属于经商禁令范畴,以及纪律审查将适用哪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