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财政和财政部长 Mehmet Şimşek 表示,TCMB(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已简化其鼓励企业将境外来源的外汇兑换成土耳其里拉的支持政策条件,更多企业将从中受益。实施指令已经发布,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生效。
在取消不购买外汇承诺的同时,企业能否享受支持将取决于其外汇头寸。企业流动外汇资产与净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超过10%。这一比例将通过由注册宣誓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编制、有效期为15天的《外汇头寸申报表》予以证明。
纳入支持范围的年度外汇销售额,将以年度经营利润与12个月劳动力成本之和计算出的增加值为依据,并设置上限。使用中间出口商的供应商企业,可在自身额度范围内享受支持;款项也可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计算时将考虑供应商的额度和外汇头寸比例。
为何重要
此次调整确保,在企业获得支持的过程中,决定因素不再是不购买外汇承诺,而是现有外汇头寸。这意味着,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将主要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相对于经营规模的比例,以及通过财务顾问编制的文件证明这一比例的情况进行评估。将支持金额与经营利润和劳动力成本挂钩,使企业可享受的金额与自身经济结构相关联。对使用中间出口商的供应商也在其自身额度范围内进行评估,则明确了支持将如何传递至出口链条中的不同企业。实际执行中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将如何定期更新有效期为15天的申报表,以持续满足相关条件。
背景
Bankası在FikirPilot档案中并不是一个新名字:过去90天内,我们发布了2篇提及这一名称的新闻;最新一篇的日期是2026年9月22日。